請符合中低收入補助申請者,請於下週五前洽詢辦公室~Joelle主任,謝謝!!
申請期間:自109年3月1日起至109年4月5日止。
補助對象:
1.申請本補助者應取得社會救助法規定之『中低收入戶』資格證明。
2.學齡滿2足歲未滿5歲並實際就讀於私立幼兒園所之幼童,108學年度補助對象為103年9月2日至
106年9月1日間出生之幼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