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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住民托教補助

2020/03/11

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09年3月6日原民教字第1090012280號函及103年5月13日原民教字第10300253152 號令修正發布之「原住民幼兒就讀幼兒園補助作業要點」辦理。

補助對象: (一)依學齡年紀為準(非幼童實際出生年齡),並以每年的9月1日為基準日。 (二) 108學年度第2學期符合申請幼童年齡限制:年滿3足歲(105年9月1日之前出生)~至年滿4 足歲者(中、小班),就讀本市已立案之公私立幼兒園之幼童。請符合資格者,於下週五前洽辦公室~林主任。申請期限:自本年3月16日起至3月31日止。